丁艾东律师亲办案例
(2006)济民五终字第722号
来源:丁艾东律师
发布时间:2011-01-14
浏览量:807

2006年担任潘天源刘和平夫妇诉成都西南交大科技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原告潘天源、刘和平的一、二审代理人,一审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获得赔偿306322元,二审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案号:(2006)历城民初字第130号】【案号:(2006)济民五终字第7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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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艾东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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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二环东路3966号东环国际广场C座1101室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丁艾东
  • 执业律所:
    山东舜元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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